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鹤住建〔2019〕24号
关于印发鹤山市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电气
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各房屋工程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巩固2018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阶段性成果,扎实推进我市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江门市房屋市政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鹤山市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建管股反映,联系电话:8939638。
附件:1、《鹤山市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抄送:抄送:江门市住建局、市安委办、各镇(街)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印发
(共印发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