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8]013

 

关于推荐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已印发实施的行业管理制度、规范、准则和公约等的规定,维护本会会员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会员单位及个人违规违约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鹤建商字[201805号)、《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会员单位及个人违规违约行为调查处理指南》(鹤建商字[2018012号)文件规定,现就推荐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库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支持我市的建筑行业管理工作,有独立思考、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手、诚实守信、能秉公办事、责任心强并在会员单位内有效高威望;

3、熟悉并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以及市建筑商会制定实施的行规行约等的规定,具有扎实的勘察设计或施工技术、施工现场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管理和预算定额及造价管理等实践理论,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6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勘察设计或施工技术、现场管理和造价管理等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市建筑商会会员企业的在职人员,身健康且体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推荐程序。

(一)由有意加入查处专家库的人员个人填写《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推荐表》;

(二)由会员单位在已填表的人员中,以优中选优的形式荐推1-2名(不得多于2名)查处专家入库人员名单(其中、副会长以上的会员单位推荐2名,其他会员单位<包括理事、监事单位>各推荐1名);

(三)副会长以上的会员单位推荐入库的查处专家人员名单采用一次推荐一次采纳的原则入库,其他会员单位<包括理事、监事单位>推荐的人员名单,由市建筑商会理事或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入库。

(四)已入库的专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评议考核和更新,评议考核主要围绕专家个人职业道德操手和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是否依规定履行责任,是否有效地执行市建筑商会制定实施的行规行约的相关规定,是否秉公办事,是否出现违反纪律行为等。

(五)凡被市建筑商会审定且已加入查处专家库的专家个人,由市建筑商会发给《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聘任证书》(聘任证书从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过后聘任证书自行作废)。

三、有关要求。

(一)各会员企业应当秉承向市建筑行业商会负责的态度,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有意加入查处专家库的人员,应当依照规定认真填写《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推荐表》,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会员企业应当在推荐表上加具意见。

(三)各会员企业应当结合本企业主营或兼营业务的开展,在保证推荐专家人员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重点围绕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监理和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工程造价及定额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管理等领域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推荐,确保市建筑行业商会的用人需要。

(四)各会员企业请于201841日前,将本企业的推荐人选连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推荐表》报送市建筑行业商会秘书处,过期不予补报。

附: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推荐表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0一八年三月六日

 

抄送: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