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关于举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安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文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满24学时,并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经所在企业向广东省安管人员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正式延续。为方便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能就近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减少企业经济负担,经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同意,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拟定于2022年3月举办一期“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各会员企业接通知后应仔细核查“安管人员”证书的有效期,建议证书有效期2023年5月份以前到期的参加本期培训班。现就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证书有效期在2023年5月1日前,且没有参加过相应继续教育的人员。
以上培训对象人员以自愿形式参培。
二、 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登录“广东城市建设教育学习平台”上网络课程。
三、报名时间、地点、收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至2月25日;
(2)报名地点:沙坪街道前进路10号后座建筑行业商会;
(3)培训费230元/人。
四、报名手续
请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报名,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2022年“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发送到市建筑行业商会(邮箱:357025892@qq.com),逾期不再受理。培训收费请联系冯小姐、温小姐;联系电话:8855408。
五、注意事项
1、2022年“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所填写的信息务必正确,如有错漏,责任自负。
附件:《2022年“安管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