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鹤安[2019]9号
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检查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协调安排,及时把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汇总后交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
鹤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不公开
鹤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印发
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鹤山市“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鹤山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工作安排,督促各镇(街)、各部门落实好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实施
元旦、春节前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街为牵头单位,负责对接分管市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检查工作的制定、组织实施、跟踪督办(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20年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建议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前、2020年1月21日前完成)
三、检查范围
市委、市政府领导参与分管行业领域或挂钩联系的镇(街)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抽取高危、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具体行程牵头单位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单位要拟定本单位和所监管的行业领域以及牵头负责的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行程安排等,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沟通配合和情况汇总。
(二)要紧盯重要领域、重要环节、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抽查。
(三)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跟踪落实市领导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要求、应急预案、时间节点等,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执法处罚、曝光警示、信用管理等手段,严格落实隐患问题闭环整改。
(四)各牵头单位要将检查情况(包含市领导带队检查图片)于2020年1月2日和2020年1月22日前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附: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附件:
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市领导 |
牵头部门 |
检查重点 |
林贤进 |
市应急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沙坪街道办 |
抽取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聂加伟 |
市应急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共和镇 |
抽取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施国亨 |
址山镇 |
抽取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钟海军 |
古劳镇 |
抽取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李健中 |
市应急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鹤城镇 |
针对分管行业领域或抽取鹤城镇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市领导 |
牵头部门 |
检查重点 |
赵群笑 |
桃源镇 |
抽取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林锡波 |
共和镇 |
抽取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张镇就 |
市文广旅体局 双合镇 |
抽取旅游行业领域或双合镇辖区1-2家重点监管对象督导检查 |
朱发理 |
雅瑶镇 |
抽取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刘德贤 |
沙坪街道办 |
抽取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邓志华 |
龙口镇 |
抽取辖区1-2家重点企业督导检查 |
陈文 |
市交通运输局 鹤山海事处 市水利局 |
针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水利安全治理领域开展督导检查 |
朱立辉 |
市公安局 宅梧镇 |
针对分管行业领域或抽取宅梧镇辖区1-2家重点监管对象督导检查 |
潘蕊 |
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市场监管局 |
针对教育、卫生健康、特种设备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 |
胡国伟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针对重点施工项目、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