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江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江消安〔201914

 

江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江门市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消安委会,市消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2019年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粤消安〔20192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江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反映。

附件:1.2019年江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2019年江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

3.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126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江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6印发

承办人:邝秀玲                        电话:316002113822330066


附件1

2019年江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据统计,近5年,我市冬春季节的火灾1440起,死亡3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5011.6798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1%21%67%37%。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排查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和区域,理顺重点监管体系,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提升群众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着力压减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201912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打造“五项工程”

1.打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工程

1)紧扣重点开展专项宣传。主抓“三个一”:各市(区)在省、市级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不得少于1;各市(区)媒体继续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坚持每周一报,曝光内容上报至市消安委办公室。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每个节日不得少于1

2)抓住关键开展社会化宣传。各级政府应根据各市(区)的冬防特点抓住关键开展宣传。根据我市实际,主抓如下几个关键:一是各级民政部门与消防部门联合,根据《保平安.惠民生.江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2018-2020年)》冬防期间开展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各级教育部门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重点与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三是冬防期间,各级消安委每月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四是各镇街要发动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深入社区、农村、工厂、企业、学校、家庭进行宣传。

五是各级消安委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

3)注重实效开展消防培训。开展三次集中培训:1231日前,各市(区)消防部门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20202月底前,推动市政府、各市(区)政府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和村级工业园等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冬防期间,各市(区)、镇街 讲师团确保每月人均授课不少于100课时。

2.打造“基层防控体系”工程

1)整合基层巡防力量。各市(区)政府要积极落实镇、街消防安全工作实体化。摸索依托镇、街一级安委会、安监的力量,把实际的消防工作落实于镇街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并落实到履行安委会职责的个人身上,将消防检查纳入安委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市消安委将选取一个镇、街开展试点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指导。根据我市的实际,住建部门要加大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督促指导,持续按照“江建函[2019]1024号”《关于开展江门市住宅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住宅小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安监站、综治办、巡防队等力量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老旧小区等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查。各市(区)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检查,指导和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小场所的检查。

3)织密最小防控单元。各市(区)政府要以社区为单元,巩固2018年消防安全家园的创建成果,各社区(村居)要组织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继续落实好“消防楼长”职能,每季度每户上门宣传不少于一次;完善好升级好消防体验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村民自建房屋设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

3.打造“标准化管理”工程

1)实施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12月底前,市级文物部门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政部门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卫健部门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国家规定,分规模、分类型选择不同场所,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召开现场会,指导相关行业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市消防救援机构做好配合指导。

2)建立新兴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冬防期间,各市(区)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分析新兴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探索制订快递物流仓储、村级工业园、民宿、托管机构等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打造试点,形成经验措施。每个市(区)打造不少于一个新兴行业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并请于上报冬防方案时一并上报方案。

4.打造“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工程

1)加大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力度。各市(区)政府按照要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要严格按照《江门市消防工作责任清单(2018-2020年)》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补齐旧帐,不欠新帐。

2)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本市的实际情况,各市(区)政府要配齐配强政府专职队人员、装备、经费,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任务。恩平市政府应加快横陂镇、牛江镇、圣堂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相关组建工作,做好年度预算,争取实现2020年我市所有镇均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目标。各市(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3)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根据我市实际,各社区、村居要在冬防期间建立微型站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制度,并至少与消防部门联动一次。

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广东省超高层公共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超高层公共建筑灭火救援技术处置队建设标准(试行)》,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实体化运作。

4)鼓励小型消防站建设。重点开展城市模块化消防站建设。加快江海区、新会区模块化消防站示范点的建设,2020年将推动主城区15个模块化消防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市(区)政府也要根据江海区、新会区示范点的模式加快城市模块化消防站建设,于冬防结束前制订本地区城市模块化消防站建设计划。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逐步打造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体系。

5)打造重大安保“万无一失”工程。各市(区)政府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澳门回归二十周年、世界律师大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深化“五个检查”

1.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检查。各市(区)要在冬防期间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市本级、各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既定工作部署,集中梳理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全面实施隐患清零行动,确保全国“两会”召开前全部整改验收完毕。上述工作由各级消安委负责。

2.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12月底前,市文物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各市(区)要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鼓励运用科技防范手段。

3.深化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结合本方案第(一)点“打造五项工程”中第(2)“抓住关键开展社会化宣传”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重点针对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尤其是乡镇福利院等消防安全基础差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4.深化燃气使用领域安全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住建、商务、文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中小型公共聚集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5.深化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检查。各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规划、住建、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安全集中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电气线路老化、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设置维护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三)持续开展“四大行动”

1.创建消防安全家园专项行动。按照《江门市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各社区(村居)要参照消防安全家园示范社区丰雅社区的做法,积极摸索以社区微型站为中心,所属各小区微型消防站及相关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联合调度机制。市消安委冬防期间将推广丰雅社区将消防巡查纳入综治系统的做法。各市(区)政府要在冬防期间重点针对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出租屋和居民住宅,落实三清一查措施,自我提升火灾设防等级。

2.消防“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行动。根据我市实际,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各级城管部门应按照《江门市城管+消防联动执法协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好“组织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各级城管部门应将自已及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天面搭建等的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违章建设情况纳入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计划,贯彻落实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9320号))。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主动融入、配合好当地政府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行动,达到“发现一批、录入一批、拆除一批”的行动目标。

3.三合一、三小场所和居民楼院、出租屋敲门行动各市(区)政府要继续发动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网格员等力量,扩展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清理范围,全面巡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大查处力度。要上门入户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培训,做到“敲门一家,培训一户,影响一片”。凡发现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采取措施彻底搬离;凡发现疏散通道不畅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切实降低“小火亡人”的机率和风险。

4.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治行动”。各市(区)要进一步推进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和整治。

11210日前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自验,自查自验合格的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估打分,提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1210日前需要同时上报提请市政府实施2020年度挂牌督办的待选区域不少于1个。

21210日前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全部完成隐患整改和自评工作,并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申请联合验收。

各市(区)政府于1210日前上报需要提请省政府实施2020年度挂牌督办的待选单位不少于1个。

32020115日前,市政府将挂牌督办一批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市本级、各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均不得少于3个。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告知承诺。各社区(村居),结合“敲门行动”,通过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形式,明确告知消防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落实好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

(二)科学研判预警。201912月底前,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火灾防控工作。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

(三)自选开展整治。根据我市实际,各市(区)政府要结合今年“奋战50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重点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违章既有建筑、镇(村)级工业园区、家庭作坊、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等,确定不放心区域、不放心行业、不放心场所。各市(区)因情施策组织开展至少1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请于上报冬防方案时一并上报方案。

(四)集中培训发动。12月底前,根据本方案前面的分工,开展三个培训。

(五)集中约谈推进。冬防期间,开展“三个约谈”:各级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各级行业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各地消防救援机构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六)严格执法检查。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结合行业、场所火灾风险研判,提升高风险单位抽查比例。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

(七)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八)健全执法联动。对发现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切实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对涉及违法建设的,各级政府纳入违章建设攻坚行动范畴,强化源头管控。对涉及危化品使用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力度,重点针对违规混存危化品、超量储存危化品、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等清理,超范围经营的一律实施停业整顿。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1210日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121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重要节点严管严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市消安委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日常工作。各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请于1210日前报送市消安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时上报的资料有:新兴行业标准化建设试点方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请市政府实施2020年度挂牌督办的待选区域不少于1个、需要提请省政府实施2020年度挂牌督办的待选单位不少于1个。

12月份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市(区)请于当月第三个星期周四上报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邝秀玲  汤丹敏    电话:0750-316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