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办督字【2019】9号
专项督查通知书
各镇(街)、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2019年鹤山市委、市政府下达的137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考核,各镇(街)、市有关单位要对照《督查通报》第4期的通报情况,抓紧时间冲刺,务必在2019年12月31前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股将于12月初对部分进展缓慢和重大项目开展现场督导。各镇(街)、市有关单位对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及时书面向市委、市政府说明。
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