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

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生产安全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精神,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手,坚持以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为切入点、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根本的工作思路,加快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保本微利、强化服务”的安责险工作机制。

二、制定依据

201612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20171130日发布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明确:“本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于20171212日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6172号)也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府要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考评和监督;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营业网点等方面优势。

(二)预防为主,防补结合。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控制,落实风控服务,把隐患排查、风险评定、管控治理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将保险服务从事后理赔向事前控制转移,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三)结合实际,优化供给。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加强与保险机构沟通协调,优化地区、行业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实现个性化保险,提升企业认同感和满意度。

(四)费率浮动,奖惩并举。采取浮动费率制度,不同行业之间实行差别费率,同行业企业之间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实行浮动费率。将已购买安责险的企业作为优先进入工业园区、享受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条件。

四、工作目标

努力构建政府、保险机构、企业等多方协调运作机制,建立并不断完善安责险投保与承保、服务与评价体系。2019年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企业基本覆盖到位, 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机械制造等行业全面铺开;2020年底前,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机械制造等领域基本覆盖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进。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安责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安责险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三)纳入征信,强化考核。要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安全生产风险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等评定的必要条件及各市(区)、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要积极配合我市安责险相关工作宣传,并将安责险相关知识纳入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的内容。相关高危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引导企业积极投保。例如,根据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将高危行业投保安责险依法纳入许可条件,或作为监管执法的依据。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