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改革工作

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改革工作安排》,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质增效,集中力量整合土地资源,推动土地资源共建共享,为全市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服务。现将推进2019年落实有关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基准地价公布和“三旧”改造工作。我市已于今年5月底公布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项目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江门市下达我市的“三旧”改造任务为:新增改造任务366亩,完成改造任务244亩。目前我市的“三旧”改造数据已通过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其中完成新增改造任务为604.59亩,完成改造任务为388.753亩,上报数据已经江门审核通过,完成江门下达的任务。2020年,我局将继续有序开展我市的“三旧”改造工作,并完成江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截至20191115日,全市正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7个,共计划实施增减挂钩项目面积4499.41亩,包含用地规模面积1371.29亩,全市整体进展43.3%

(三)着力推进鹤山2035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求。重点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层面、江门层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在空间格局、产业发展、交通对接等方面,补充研究分析鹤山市的发展思路和路径。结合我市党代会要求,高起点规划“三带三心”城市格局,合理布局城镇发展框架。梳理中心城区的相关规划及用地,加深与如轨道交通、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公交专项、垃圾专项等具体包括相关专项规划、相关控规、重要项目的衔接研究。

(四)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及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省、江门市及鹤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管理建设工作,坚持保护民营企业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减少办事环节,减少收件材料,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使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积极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实施事项纳入工作,共96个事项,纳入率达100%,并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积极推进委托制改革。机构改革后由局人事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统筹本单位行政审批委托制事项承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确定了1名专职联络员,确保承接到位。目前,本单位承接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事项共28小项(其中1项采矿权转让审批采取公示制,已取消审批),已对“1+3”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公开公示。另外,原鹤山市城乡规划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仍承接建设工程报批申请等工作。三是坚持简政便民理念,提升工作效率。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30分钟办结”,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并受理业务,同时使用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不动产交易综合受理系统与税务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实现了“一号申请、一窗受理、线上审批、统一出证”,一窗受理办理时限压缩在1小时以内,达到了只跑一个窗口、往返一次(选择快递邮寄方式)的目标;鹤山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平台的上线,实现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商品房预告组合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三类共五种登记实现智能化审批,50%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实现“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自动智能审批服务”,进一步解放登记人力,提升登记准确率及效率。另外,市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实体窗口不再受理预告登记,所有预告登记全部转为虚拟窗口线上自动审批登记,联合鹤山市税务局推出了“5+X”预约服务,更好地服务群众,实现群众“方便办、马上办”四是实现信息共享和并联审批。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相互协同,实现跨部门并联化办理。在探索建设用地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多审合一”的服务制度,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一站式”服务,不断压缩审批时限,切实做到快审、快办、快结;推进信息协同共享,将深入推进与税务、法院、公安、民政、银行、公证、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信息协同共享、互信、安全;有效推进“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及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各级自然资源管理主要行政审批业务实现网上运行和网络化远程数据交换,推行联网审批,实行审批信息共享,加强上下级自然资源部门及不同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堡垒,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自然资源管理模式。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有序开展我市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及时开展获批用地的征地实施。结合我市年度供地计划,做好项目供地工作。努力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善“三旧”改造政策依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做好获批项目公告公证的衔接工作,及时完成征地,提高供地率,确保我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继续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探索破解资源低效无效供给改革,提前谋划准备抢指标用地报批材料,争取项目用地规模及指标支持。

(二)进一步深挖拆旧复垦潜力

继续挖掘拆旧复垦潜力图斑,做好拆旧复垦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加强与上级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批进度,加快推进各项目的审批速度。加强协调推进,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大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持续不断地开展好对外宣传工作。

(三)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

下一步将把《鹤山2035》转换成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资料,夯实鹤山基础情况调查,对照“生态优先、美丽国土、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治理体系”编制我市国土空间规划。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