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鹤法治办〔2019〕11号
关于报送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市委政法委、市府办、市委统战部、市委改革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的部署,省第九督察组和江门市督察组将于2019年10月16日起到各市(区)进行专项督察。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今年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中央、省、江门市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迎检工作,请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专项督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请于10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今年已开展和准备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含工作措施、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及相应文件资料(包括已形成的文件、方案、总结、信息简报、图片等),通过电子政务云平台报送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以便我办整理迎检,汇报材料要求有数据、有事例、有亮点,文字要精练,字数在2000字以内。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联系,联系人:吴雪华、李颖雯,联系电话:8898123。
附件:1.关于印发《鹤山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2.《2019年鹤山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
中共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公开方式:不公开
中共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