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鹤住建〔201931

 

 

 

转发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

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978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全市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我局《关于印发<鹤山市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鹤住建〔201917号)文件要求,对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吊装(吊运)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江建函〔20181269号)内容,结合我局近期聘请第三方起重机械检测单位对各项目起重机械检测的结果,对检测未合格的起重机械,各项目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检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等关键内容,严格执行对整改隐患问题的复查,同时针对整改复查合格的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确认,隐患问题较大的必须自行组织停工整改,建设、监理企业认真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整改,按规定进行复查合格并报市质安站同意后方可复工,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我局将严格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在各企业开展自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拆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及设备的检测情况进行排查,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回头看”,加大整治力度、严惩违规作业行为,发现较大安全隐患的,严格执行停工整顿,确保隐患彻底消除方可申请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及个人,将严肃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有效。

附件:1、《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2、《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吊装(吊运)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送:江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426日印发 

                                        (共印发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