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鹤住建〔2019〕7号
关于表彰鹤山市2018年度先进建筑
施工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促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工程创优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经考察和评审,我局决定对2018年度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荣获鹤山市2018年度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企业奖的单位:1、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荣获鹤山市2018年度对外拓展业务先进奖的单位:
1、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获鹤山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奖的单位:
1、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鹤山市展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鹤山市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鹤山市海悦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鹤山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鹤山市松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鹤山市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鹤山市德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鹤山市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荣获鹤山市2018年度质量安全管理先进项目部奖的单位:
1、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桃源镇新城南街保障性住房小区项目部);
2、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琴叶厂房项目部);
3、浙江融兴建设有限公司(弘时置业上峰岭域项目部);
4、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保利中央花园三期项目部);
5、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绿地.公园城一标段项目部);
6、中传建设有限公司(碧桂园·天麓湖十四号楼、十五号楼、16号楼项目部);
7、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越秀星汇名庭(Ⅱ标段一期));
8、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源新都B7座、B8座项目部);
9、鹤山坚美园52座、53座工程项目部;
10、鹤山市时代翠峰花园二标项目部。
五、授予陈炯镜等34人为鹤山市2018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向他们学习,共同维护鹤山市良好的建筑业秩序,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励精图治,加强企业管理,勇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我市的建设事业作出新贡献。
附件:鹤山市2018年度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先进个人、项目管理先进个人、施工管理先进个人、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文明施工先进个人、监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4日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发60份)
附件:鹤山市2018年度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先进个人、项目管理先进个人、施工管理先进个人、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文明施工先进个人、监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34人):
一、企业管理先进个人(5人):
1、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炯镜;
2、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龚月明;
3、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子明;
4、鹤山市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麦涛;
5、鹤山市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邹文胜。
二、项目管理先进个人(7人):
1、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冯唐春;
2、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大德;
3、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庄道龙;
4、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黄斌;
5、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罗能;
6、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谢小明;
7、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王晓伟。
三、施工管理先进个人(5人):
1、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冯日宁;
2、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泽文;
3、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冯炯恩;
4、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吴平权;
5、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王晓伟。
四、安全管理先进个人(8人):
1、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嘉浩;
2、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文业;
3、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彪;
4、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吕虹逸;
5、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周骏;
6、湖南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明涛;
7、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宏军;
8、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葛尧红。
五、文明施工先进个人(4人):
1、鹤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邓浓贵;
2、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锡洪;
3、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邱翔;
4、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戴建洪。
六 、监理工作先进个人(5人):
1、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李观洪、肖喜武、雷艺锋、胡奇伟;
2、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刘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