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鹤住建〔201928

 

 

关于深刻吸取深圳4.11暴雨致多人死亡事故教训 进一步抓好我市建筑施工防汛防风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411深圳市暴雨引发洪水,目前已致7人死亡4人失联。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好我市建筑施工领域防汛防风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开展防汛防风大排查大整治。结合我局《关于印发<鹤山市2019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鹤住建函[2019]17)文件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开展汛期和台风季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一是密切关注强台风、对流天气、瞬时大风、雷暴雨等气象信息。加强对易受洪涝、强降雨、地质灾害影响边坡、基坑以及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撤离的应立即撤离。对存在洪水、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二是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引》)提前采取措施,台风来临前应降低塔机独立安装高度或悬臂安装高度,应根据制造商确认的防台风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或者专项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采取防御措施,并进一步检查塔身螺栓是否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有无松动、开焊、变形等情况;严禁对塔吊前后臂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台风应急响应期间,白色、蓝色预警时应分别按照《指引》要求进行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台风前专项检查与维护。黄色预警时停止塔吊吊运等一切高空等户外作业,对建筑起重机械有可能发生的坠落区域作警戒标识;疏散转移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及时撤离处于危险地带的人员,确保转移至安全场所。橙色预警时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切断施工电源,撤离除值班人员外的所有人员,确保转移至工地以外的安全场所。红色预警时所有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到安全场所避风。三是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起重机械、建筑消防、临时用电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基础开挖、地下室支护结构、地下管线施工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密切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全面检查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建筑工地人员转移预案。按照《鹤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要求,防风、防汛Ⅲ级响应启动后,各在建工程项目应立即停工,绝不允许以抢工期为由冒雨冒险作业。防风、防汛Ⅱ、Ⅰ级响应启动后工地和宿舍区所有人员应安全转移或撤离至安全场所,施工单位应清楚掌握项目附近应急庇护场所状况(包括所在位置、联系人、联系电话、庇护场所容纳人员数量等信息),制定人员转移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以便需要时及时有效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台风过后,必须落实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复工。

三、强化防灾救灾培训教育。各相关企业要密切关注汛情、风情、灾情等预警信息发布,加强灾害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灾害抢险、避险等科普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建筑工人自我保护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妥善处置灾情险情。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加强与当地水利、地质、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和台风气象预警信息。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粤建质〔201966号)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413

抄送:抄送:各镇(街)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413日印发 

                                        (共印发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