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鹤住建〔2019〕20号
关于印发《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三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893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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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抄送: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发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