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鹤住建〔2019〕6号
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及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
沙坪街道办、各镇政府,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以及鹤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委办等七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粤安办〔2018〕18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9〕14号)以及江门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及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9〕55号)等文件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节后复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加之春节临近,工程抢工扫尾,施工人员思想波动较大,人员流动频繁,容易引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本企业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按规定到岗履职,切实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确保春节期间施工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和拆卸、建筑消防、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问题以及管理薄弱环节,建立自查自纠台帐。同时,对我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项目必须在春节放假前完成整改,确保放假期间安全隐患清零。
(二)切实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岗前教育,预防和控制因“假日综合征”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努力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工作。春节放假前,各在建工程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对现场不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进行断电处理,但必须保障应急设施用电。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吊笼应降到底层;塔吊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变幅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工地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对不需使用的出入口、通道等应暂时关闭处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施工现场。建立假期值班制度,落实现场人员值班,特别是对于未回填的基坑工程,假期应按规定继续定期进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规定上报。
(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深基坑开挖、高大结构的混凝土浇筑及起重吊装(吊运)等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的施工作业应与节假日错开,如确需施工,需项目业主代表、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三方在场监管。如遇节庆活动,途径路段工地应暂停沿路一侧的施工活动。
(五)及时掌握低温等恶劣天气情况,按照市三防办《鹤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做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
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关系到我市建筑行业的和谐稳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绝不能疏忽大意。各相关企业要迅速对本企业承接的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加强与工人的沟通,做好春节前工资支付计划,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确保我市建筑市场和谐稳定。
四、全力保障,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开)工检查
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节后复(开)工程序,严格把控复(开)工条件,确保落实春节后复工“五个一”(即一次专题会议、一套复工方案、一次全面检查、一次安全教育、一次班前会议)等有关工作情况。在复(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项目总监签署复工令,经市质安站检查合格确认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标准的方可复工。
五、提升意识,进一步落实扬尘防控等文明施工管理
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卫生管理整治及施工扬尘监管工作,创造春节节日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扬尘治理,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日常监管,确保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及周边围挡洒水、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等扬尘管控措施,建筑工地内裸土必须在放假前完成覆盖,坚决执行大气污染防控联动措施,确保文明施工。二是进一步加强及维护建筑围挡创文、扫黑除恶等公益宣传广告,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整理,营造文明宣传氛围。
六、严格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请各企业及有关单位将春节期间放假计划及假期值班安排表于1月21日前报送到我局建工股,对于春节期间需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将项目施工情况及安全生产措施报我局建工股备案(详附件1)。(联系电话:8939638)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5日
抄送: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鹤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鹤山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发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