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山市房屋建筑
工程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质安站、各房屋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我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了《鹤山市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建管股反映,联系电话:8939638。
附件:《鹤山市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抄送:各镇(街)人民政府
鹤山市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我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监管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一个覆盖全行业,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网络,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组织体系
(一)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由住建局局长李国坚任组长,副局长邓兆广副组长,关振超、陈建军、杨日华、施惠卿、杨锦成为组员的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筑工程管理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工股,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网格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市住建局建工股、市质安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健全网格机构,落实网格人员,形成主体明确、分级负责、按责监管、责任到位的四级安全生产网格监管组织体系。
(三)工作机制。一是网格员及时向本级网格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和发现的事故隐患,下级网格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工作情况和发现的事故隐患。二是各级网格员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施多级网格联合整治。三是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督促指导下级网格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解决突出问题。
三、网格职责和监督管理
市住建局将通过网格化手段,全面加强对全市房屋在建工程监管,压实各级单位主体责任,并建立建筑工程安全创文环督“红黑榜”制度,对未落实网格责任的四级网格单位,将立即进行约谈、停工,并将该项目纳入建筑工程安全创文环督“黑榜”,对其他未按要求落实的各级网格单位,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
(一)网格单位职责
1、四级网格单位(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城市创文、扬尘防治、用工实名制的主体责任,划分并建立本级监管网格,明确网格人员和工作职责,在建工程要以项目部为单位单独确定网格人员,专职安全员为网格员,项目负责人应为网格负责人。负责本网格的管理、信息报送传递及工作协调。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每周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一时无法整改的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
2、三级网格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城市创文、扬尘防治、用工实名制的主体责任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应为本级网格负责人,总监(或专监)为网格员,负责本级网格单位复查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扬尘防治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落实整改,负责对建设单位的创文公益宣传按期完成处理,督促被纳入黑榜的施工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上级网格单位。
3、二级网格单位(市质安站)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创文工作、扬尘防治、用工实名制等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站长为网格单位负责人,监督员为网格员。负责督促三、四级网格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现场档案,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建筑企业在建项目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协助一级网格单位建立和更新建筑工程安全创文环督“红黑榜”,实施动态分类监管,网格员定期开展驻点督查,网格负责人定期开展巡查,平常每周开展综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的下发隐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局部停工或以上)及时报送建工股。
4、一级网格单位(住建局建工股)主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创文工作、扬尘防治、用工实名制网格化管理,建管股负责人为本级网格负责人,其他人员为网格员。负责制定我市建设工程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梳理、分类,制定网格化台账清单,制定和更新建筑工程安全创文环督“红黑榜”,平时每周巡查一次,动态更新榜单,专项督查期间每日巡查并动态更新榜单,并进行跟踪督办和诚信管理,定期向网格领导小组汇报。
(二)监督管理
1、四级网格单位(施工单位)未落实网格责任,项目连续一周或者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日列入“黑榜”的,该项目立即由质安站进行约谈,并停工整顿,项目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员扣分处罚。每月列入“黑榜”时间最长且连续一周列入“黑榜”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日列入“黑榜”的两个项目,施工企业安全、技术负责人由领导小组约谈,并扣企业诚信分。项目被连续两个月约谈施工企业安全、技术负责人的,需变更项目负责人。
2、三级网格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未落实网格责任,未督促列入“黑榜”的施工企业进行整改的,由质安站负责人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对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罚和责成建设单位对负责人处理,约谈总监或总监代表并扣分。
3、二级网格单位(市质安站)未落实网格责任,对发出整改或纳入建筑工程安全创文环督“黑榜”超过一周未完成整改且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的,将由网格负责人约谈网格单位网格员,超过三周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的由局领导小组约谈问责网格单位网格员。每季度“黑榜”项目(连续一周列入“黑榜”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日列入“黑榜”)较多,且长期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由领导小组约谈问责网格单位的负责人。
4、一级网格单位(住建局建工股)应该加强与二级网格单位的联系,共同督促四级网格单位落实整改;未及时落实梳理清单、更新“红黑榜”、组织落实巡查等网格责任的,由局领导小组约谈问责网格员。列入“黑榜”项目(连续一周列入“黑榜”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日列入“黑榜”)较多,且长期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由局领导小组约谈问责网格单位的负责人。
5、建筑工程安全创文环督“红黑榜”将作为每年全市评优重要依据之一,对长期纳入红榜的项目将进行优先评选和诚信管理规定适当加分。对长期纳入黑榜的项目将不纳入评选范围,取消当季度全勤诚信加分,并列入全市诚信管理“黑名单”,上报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重点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网格化管理是积极探索创新建筑工程管理,加强质量安全、创文工作、扬尘防治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防范失控漏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各级网格成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加强各级网格队伍建设,确保各级网格安全有人管、管得牢。要把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与平安工地创建、“打非治违”、扫黑除恶、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