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的通知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规范起重机械检测检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1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工程管理实际,通知如下:
请你中心加强对我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检测工作,可通过与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合作形式,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更为专业化、常态化。同时,请将起重机械检测报告报送到我局建工股,我局将以检测报告作为对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检测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起重机械,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