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切实管控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
鹤住建〔2018〕54号
各房屋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切实管控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江建函〔2018〕7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强化对《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把危大工程作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落到实处,切实管控危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我局将结合日常检查,重点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对发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个人存在违反《规范》行为的,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同步录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切实管控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江建函〔2018〕723号)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各镇(街)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