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管理

 

 

转发《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

重要批示精神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鹤住建〔201756

各房屋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宣传工作的通知》(鹤宣通〔20177号)、市创文办《关于印发<鹤山市2017年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创文办〔20176号)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鹤山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鹤文明委〔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建筑工程管理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各在建项目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的宣传活动,落实好建筑工地创文围挡设置工作,一旦发现工地的围挡宣传画有破损的、残缺或内容不符、篇幅不足的,各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修复、更换或补充,努力为我市创文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宣传工作的通知》(鹤宣通〔20177号)

2、《关于印发<鹤山市2017年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创文办〔20176号)

3、《关于印发<鹤山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鹤文明委〔20174号)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镇(街)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

重要批示精神宣传工作的通知

鹤宣通〔20177

各镇(街),各单位:

今年4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对广东提出了殷切希望。为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热潮,把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根据市有关领导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新闻报道

(一)按照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新要求,市委宣传部组织好我市新闻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反映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热烈反应,大力宣传各镇(街)、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江门日报社鹤山站、鹤山广播电视台从419日起要留出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专题、专栏和专版,及时转发省级主流媒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报道、重要评论和重要文章,传递好中央、省委和江门市委精神。及时刊发我市学习批示精神的学习动态和体会文章,全方位报道我市学习批示精神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各镇(街)、各单位要积极向鹤山广播电视台报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

二、认真做好宣传阐释

(一)认真组织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批示精神是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各中心组成员要至少撰写一篇体会文章。

(二)组织开展宣传报告会。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宣讲报告会。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迎接党的十九大、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宣传活动,成立市级宣讲队伍,深入机关、企业、镇街、社区、农村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按照江门和市委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宣讲联系方式:市委党校杨启活,电话:897610713302557860)。

(三)全面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撰写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文章,择优在《江门日报》鹤山版、鹤山信息网等刊播。我市各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要及时转载《南方日报》、《江门日报》等省市主要媒体推出的评论和理论文章,全面系统准确地阐释“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

(四)市政府信息网、“鹤山发布”微信、“中国侨都鹤山发布”微博及鹤山广播电视台全媒体等平台要及时转载省市级党媒党刊推出的评论和理论文章,全面系统准确地阐释“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

三、积极开展网络和社会宣传

(一)各镇(街)、各单位要按照江门市网信办的统一部署,充分应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围绕学习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具有网络特点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网上舆论,形成网上的舆论强势。

(二)市委宣传部要根据省委宣传部统一设计的系列宣传标语(不得更改文字内容,详见附件)、宣传画(登陆“岭南文明网或XCC5381@163.com,密码87195381,进入“文件中心下载使用),组织各镇(街)、各单位通过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形式和载体,在城乡主干道、广场、公园、景区、窗口单位、群众办事大厅、学校、医院、公共文体场馆、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高速公路等区域和场所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具体方案,认真部署推进。各新闻单位要严守宣传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传播载体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迅速形成声势、形成热潮。

(二)改进创新,增强实效。各镇(街)、各单位要顺应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趋势,积极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相配合、良性互动,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报道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宣传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要精心策划专栏、选题,认真采制稿件、节目,充分发挥各自宣传特色和优势,及时报道各镇(街)、各单位学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各镇(街)、各单位也要拓展宣传渠道,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优秀稿件和线索,形成多方联动、合力宣传的舆论声势,为我市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宣传标语

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

2017426

宣传标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不断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

2.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

3.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

4.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5.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7.在新起点上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为全国发展大局作出新贡献。

8.在新起点上再创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制作宣传画、横幅时可酌情用空格代替标点符号)

 

关于印发《鹤山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鹤文明委〔20174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现将《鹤山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424

 

 

鹤山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2017年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利民惠民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推进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为我市建设“一城三中心”,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民幸福的珠西门户城市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道德支撑。

一、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是指导我们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把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指导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遵循和方向,谋划工作,狠抓落实,力求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工程和根本任务,并将其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培育市民公共道德意识、建立社会文明公约、宣传学习道德模范事迹,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

二、推进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2017年,是我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决胜之年,创文工作被纳入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必须始终围绕“创文惠民”的宗旨,稳步实施全域创文工作,为年底成功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1、落实督办考核。《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鹤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16-2017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和内容,要对照《测评体系》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公共部门和镇级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创文工作的评分权重,以考核为抓手,对创文责任单位和镇(街)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办,同时完善通报制度,定期、及时向全市通报创文工作进展情况,对影响创文验收的部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聚焦十大重点督办项目。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主干道完好率,重点解决路面破损、绿化带破损、人行道坑洼、地面积水等问题;健全城区排水系统功能;确保主要街道无障碍设施连续、畅通、无被挤占现象;增加垃圾投放点和垃圾容器数量;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各镇街至少完成升级改造1个集贸市场。二是整治违建(搭)乱象、占道经营乱象。整治违规建构筑物,重点治理城区新湖路一二巷、长塘一二街、北湖公园周边、城乡结合部以及各镇圩镇街道和周边、主要交通交汇处、主干道出入口;规范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经营秩序,重点抓占道经营乱摆卖行为;整治旧城区私设停车场、占道经营的现象;整治主城区、圩镇主要街道通讯线路架设杂乱的现象。三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牛皮癣”清理效果。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抓好公路路域、城区主干道广告设置;加强城区、各镇主要商业街商铺招牌的管理,设置商铺招牌管理示范街;整治城乡乱拉挂、乱张贴、乱涂划,提高城乡牛皮癣清理质量;加强城区旧电话亭和灯箱广告的管理。四是清除环卫黑点、死角。改善城区非物管住宅小区、背街小巷面貌;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卫生差、秩序乱的管理;加强过境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桥底卫生管理;大力整治水环境,加快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巩固前期禽兽禁养区整治成果。五是规范城市管理秩序。优化汽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办证大厅、税务办事大厅、人社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窗口的环境秩序,提升服务水平;城区商业街道试行“门前三包”制度;改变乡镇候车亭建筑体破烂、卫生状况差、乱张贴严重等状况;规范城乡废品收购点的管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及泥头车“超装滥载”的治理。六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五化一提高”幸福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公共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推行垃圾分类处理;高标准规划建设古劳镇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省新农村示范片;各镇街实施“五个一”工程,实施“三大整治”;以市领导挂点社区、城中村创文督导为抓手,推进文明社区建设。七是畅通交通路网,优化交通秩序。贯通城区路网,重点整治主干道占道乱象;完成智能交通二期工程及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加强交通标志维护更新,完善道路标线施划;增加城区机动车停车位;整治城乡车辆乱停乱放,城区商铺、开放式小区私占停车位乱象;抓好重点单位及社区消防管理。八是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完善志愿服务机制,规范注册管理、培训上岗、星级认证、嘉许回馈等流程;结合市领导挂点社区、城中村创文督导工作,利用“邑家园”阵地,全面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打造社区志愿服务品牌。九是大力营造创文宣传氛围。深化核心价值观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厂企,培植一批“五进”示范点;在城区各大公园、广场建设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建设主题社区公园,实现核心价值观融入城市景观;建设“鹤文化园”,打造省级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确保创文公益广告占户外广告总量的30%以上。十是收集整理创文见证材料。对照《鹤山市2017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及创文办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好相关活动,及时收集整理见证材料,按时按质按格式提交。

3、做好迎检准备。要全面做好广东省、江门市两级对我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迎检准备,邀请专业团队对我市进行模拟测评,加强对迎检工作的专题分析研究,召开迎检工作动员会议,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对接,全面掌握政策动向,及时研究工作对策。加强对创建见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全面反映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4、营造创建氛围。围绕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组织一批专题报道、曝光一批不文明行为、推出一批创建典型、制作一批系列公益广告、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让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以此引导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强化社会宣传,根据文明城市测评要求,重点在公园广场、车站站台、公共交通、公共楼道、建筑围挡、沿街沿路、居民小区制作一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组织开展“走进社区”“创文体验日”等活动。要继续把市级新闻媒体作为创建工作宣传报道的主阵地,开设创建宣传主题栏目,搞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报道。

三、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社会文明道德风尚

坚持融入贯穿结合、落细落小落实,着力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实践上下功夫,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市民素质提升、中华传统文化融入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1、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深入开展市民公约、家风家教、校风校训、工匠精神、新乡贤文化等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理想信念和道德修养;抓好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建设和推广,打造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和主题社区,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各镇街要充分利用文化广场等场所,至少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文化和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厂企,选树培养一批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群体,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融入工作、融入生活;持续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召开创文公益广告推进会,紧扣理想信念、爱党爱国、传统美德、文明新风、环保公益等主题,推出一批公益广告设计模板。

2、深化“五大文明”行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入推进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五大文明”行动,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文明水平。开展以“五大文明行动”为主题的文明随手拍活动,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文的积极性,弘扬文明新风,摒弃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以“垃圾不落地”为主题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人们把文明言行举止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共同维护整洁的公众环境;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人们摒弃各种交通陋习,打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大力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人们养成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消费方式和饮食习惯;继续推进文明旅游行动,倡导绿色出行、以礼待人、文明示人,维护鹤山形象;大力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使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

3、大力推进诚信鹤山建设。把诚信建设作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的突破口,在融入和结合上下功夫,集中力量抓出成效。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定期发布守信失信“红黑榜”名单。按照“一年一街”的创建目标,深入开展诚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积极培树诚信示范单位,大力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商户、诚信市场等诚信系列评选活动,重点在生产经营领域培树一批守法律、讲诚信、践承诺、办良心企业、做良心产品的先进典型,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4、深化传统文化融入。运用中国典故、名人格言、故事、汉字等形式,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阐释力度,要结合汉字文化阐释核心价值观,讲好中国故事;建好乡村文化祠堂,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传统礼仪展示活动,组织“国学小达人”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体活动,通过“开笔礼”等民间礼仪、民俗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深化道德风尚传播。

继续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开展“最美楼长”、“美德少年”、“最美家庭”、“最美司机”、“最美教师”等最美系列选树活动,树立一批道德领域的先进典范。加强道德模范宣传力度,丰富形式,拓宽渠道,利用全市百姓健康舞比赛、“走进社区”、国学堂等载体,运用丰富的文艺形式开展道德宣传,广泛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掀起一股争当道德典范、学习道德典范的热潮。加强道德模范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制定、落实道德模范各项保障待遇,重点落实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及其家属的帮扶工作,努力形成“好人有好报”的长效机制。

7、切实加强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建设。以“弘扬志愿精神,建设文明鹤山”,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活动为主线,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弘扬志愿精神和奉献精神,通过服务活动的开展,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以文明礼仪、文明乘车、文明出行、文明劝导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提高居民在生活中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提倡井然有序的公共秩序、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员的积极性,走进群众服务群众。健全“一网一卡一终端”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响应江门市打造“爱心之城”工作部署,突出抓好社区志愿服务全覆盖,利用“邑家园”阵地,打造社区志愿服务品牌,尤其要推进“志愿楼长”品牌项目建设,发动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社区文明建设。

四、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城乡文明根基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六大创建活动”,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创建格局。

1、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镇创建,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扩容提质。以“五个一”工程为抓手,以“三大整治”工作为重点,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和人文环境,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堵”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创文氛围,力争年底前全市各镇街均达到文明镇(街)标准;进一步健全文明村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推动文明行政村建设,实现文明村与卫生村同步推进,每条文明村必须建有文化祠堂、文明公厕,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点,至2017年底,各镇、街至少一个行政村达到文明村标准。

2、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集中宣传、培育树立一批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拓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力履行职能职责,健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坚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积极开展挂点社区、城中村创文工作和各类城乡结对帮扶活动,增强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意识,推荐产生新一批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

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以校园特色文化建设为重要抓手,弘扬良好校训校风。要强化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培育和增强学生的爱国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实践能力,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教育和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继续开展清明祭英烈、童谣传唱、美德少年选树、童心向党红歌会等活动,深入开展咏春、油画等鹤山地方特色文化推广,深化国学经典传承,举办“国学小达人”活动,打造特色国学校园;要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团队活动、优良民俗文化传统教育活动,培育青少年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意识和人生价值取向。

4、探索和实践文明家庭创建机制。以形成好家风、实现好家教、构建和谐家庭为目标,深化家庭文明建设,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家庭,推荐一批全国、省、市文明家庭,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选树。继续深化家训家风建设,推动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开展“写家书、议家风”活动;创新家庭教育新模式,用好“妇女素质大讲堂”等载体,努力使价值观教育、道德教育、基础文明教育从家庭起步,引导家长提高素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继续深化家训家风建设,推动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风好家训,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结合“最美家庭”故事演讲比赛等活动,全面推广好家风、好家训。

5、强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以市领导挂点社区创文督导为引领,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挂点工作作为践行“两学一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整治社区环境、完善社区设施、营造创文氛围、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工作五项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重点解决社区、城中村创文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通过挂点工作形成有效的创文互动,引导市民自愿参与到创文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