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鹤山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鹤住建〔2017〕34号
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安装、检测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卸、维护保养、日常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工地,严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关于建立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明确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做好安装告知制度
(一)新安装、拆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每次进场作业前,应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办理安装(拆卸)顶升等告知手续。安装单位在办理设备安装告知手续时,由市质安站监督员核验告知资料后,对其中的设备《履历手册》和《备案登记证》进行建档管理。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时,安装(拆卸)单位在作业现场要对作业人员、班前教育、现场作业等相关情况进行拍照,并及时通过微信平台等方式传至市质安站项目主监督员。相片要包含真实反映当前时间、工地名称、安装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旁站人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的集体合影。在安装(拆卸)顶升附墙等作业期间,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每班作业时间内分别上传不少于3张反映现场作业的相片。市质安站监督员在安装等作业时间内到现场随机抽检。
(三)对超过报废期限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市质安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对使用过程中超过报废期限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
(一)监理单位要落实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顶升、附墙、维保等环节的旁站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要严格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维护保养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核查,并确认是否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顶升、维护和拆卸过程中,监理人员要落实进行旁站监管,并要进行实时拍照存档,拍照时间段不少于三次,相片要反映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的整体情况,并通过微信平台等方式将相片即时转发到项目主监督员,实行动态监管。
(二)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顶升、附墙、日常使用、维护和拆卸等过程中发现相关单位未按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对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行为,应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情况严重的,责令暂时停工;对拒不整改的,总监必须及时向市质安站书面报告。
三、落实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应当在其资质认定的检测范围内,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业务,检测前应明确告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开始检测的具体时间,检测人员佩戴证件开展检测任务,并将开展检测情况进行实时拍照存档,相片应不少于3张,内容要具体包括作业时间、作业部位、作业人员、周围环境,通过微信平台等方式上传发送至项目主监督员。检测单位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存在问题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机械使用单位及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项目主监督员,杜绝建筑起重机械“带病运行”,保证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
四、加强对有关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
(一)我市从事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安装、检测等业务的单位,应当在设备办理告知时按照要求向市住建局及市质安站提交单位联系信息表(表格样式详见附件),强化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业务单位的信息收集,工程行为的监督管理,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我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检测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生产的监管,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企业,视其违规情况处以责令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责任单位及个人采取约谈、扣分、通报及罚款等处理措施,并将其不良行为上传至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鹤山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出租单位、检测机构)联系信息表》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抄送: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市质安站、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鹤山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联系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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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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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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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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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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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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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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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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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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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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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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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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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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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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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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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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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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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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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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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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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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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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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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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联系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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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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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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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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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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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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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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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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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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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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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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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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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建筑起重机械 的总体情况 |
塔式起重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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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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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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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起重机械数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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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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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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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单位所处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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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机械类别 |
塔式起重机 |
施工升降机 |
物料提升机 |
其他起重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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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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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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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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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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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联系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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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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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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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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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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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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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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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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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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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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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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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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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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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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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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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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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业务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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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业务委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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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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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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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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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