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建筑行业工程技术等
专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
鹤住建〔2016〕113号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鹤山办事处:
为了加强我市建筑行业工程技术和施工现场管理及各专业工种等人员职称、岗位和资格等培训工作,规范培训教育管理行为,提高其专业技术管理水平和职业技能。同时,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现就认真做好我市建筑行业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员培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二0一七年一月一日 起,我局委托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鹤山办事处(以下简称鹤山办事处),与鹤山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共同负责我市建筑行业工程技术和施工现场管理及各专业工种等人员职称、岗位、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培训教育工作。
二、在我局授权下,鹤山办事处应当严格按照省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我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或核定的培训教育费用标准。
三、鹤山办事处组织相关培训教育要使用我局培训地点的,需向我局提出租用培训场地申请,将优先安排我局设立的培训点(即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人民东路1285号)作为鹤山办事处的培训教育工作场所。鹤山办事处要做好培训点室内教室及其培训教育所使用的教具、用具、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加强培训场所的维护管理。
特此通知。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