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9]33号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深圳“7·8”拆除坍塌较大事故教训
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关于贯彻执行《绿色建筑
评价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文件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深圳“7·8”拆除坍塌较大
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9〕111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胡建荣等8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作弊行为的通报》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引导会员企业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绿色建筑施工等管理工作,围绕省建设厅印发的文件内容和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管理实际,提出如下建议请参照执行。
一、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日常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各会员企业管理的最高目标,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省住建厅的紧急通知通报的情况来看,今年1月至7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38人,其中有的事故是多人死亡。这反映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不容乐观。后续工作将是省住建厅等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必然会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故发生,并约速建筑施工企业和各级监管机构加强管理和监管。虽然今年以来我市会员企业日常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但随着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也必然会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增加了会员企业日常管理的工作压力,为此,各企业应当要提高认识并保持清醒头脑,化压力为动力,继续保持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的定力,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各企业要做好省住建设印发紧急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并及时将紧急通知的內容和要求讯速传达到每项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部的各级施工从业人员。各企业必须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排查必须做到认真地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如实认真整改,坚决克服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麻卑大意,对工地施工作业人员放松和疏忽管理甚至出现怂容现象,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瑞正管理态度,以负责任、敢担当的精神贯彻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依照规定加强管理,切实防止各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已由国家住建部颁布执行,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省住建厅为了贯彻落实住建部颁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有计划地对《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进行修订。省住建厅的文件主要强调住建部颁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现行《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执行上的衔接工作。请今后有意申报国家或省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企业,必须认真组织学习省住建厅的文件并切实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在执行标准上严格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做好工作。
四、省住建厅印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作弊行为通报,其目的是严明省考试中心对全省各类建筑专业培训和考试纪律,警惕参加各类建筑专业培训和考试的人员洁身自爱,不要重犯考试作弊的错误。有意参加省考试中心组织的各类建筑专业培训和考试的我市会员企业的相关人员,要以通报引以介,在参加培训和考试过程中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各类作弊行为的发生而影响个人声誉。
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深圳“7·8”拆除坍塌较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胡建荣等8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作弊行为的通报》。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2019年7目15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深圳“7·8”拆除坍塌较大
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粤建质函〔2019〕111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
2019年7月8日11时20分许,位于福田区笋岗路的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发生局部坍塌,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许瑞生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安全施工作业要求。为认真汲取此次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38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深圳“7·8”拆除坍塌较大事故发生后,省政协副主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张少康,厅党组书记赵坤,分管安全生产副厅长蔡瀛高度重视,立即委派副巡视员林兆雄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救援工作,并要求深圳市贯彻落实许瑞生副省长有关批示精神,全力救援,切实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深圳“7·8”拆除坍塌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年中进入建设高峰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挑战和当前我省进入主汛期,台风雷暴雨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和分析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工程参建单位,加强拆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拆除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认真落实拆除施工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拆除施工,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到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进行拆除作业。二是严格落实安全协议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拆除施工的,应当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提供拟拆除建筑物概况和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是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制定拆除施工组织方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在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房屋拆除施工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拆除程序施工,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的危大工程范围的,还要严格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37号)有关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开展专家论证等。
三、全面加强拆除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拆除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承担起拆除作业日常监管的责任。一是要加强检查。要加大对拆除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健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提高作业和管理水平。二是要加强现场管理。要督促施工单位封闭施工,按规定进行现场围护和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拆除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带和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冒险作业;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电缆、管道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安全后方可再进行施工。三是要严格执法。对拆除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已办理备案的工程,若在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不力或不服从安全施工管理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未办理备案手续实施非法拆除的工程,对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从严依法处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要结合《201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质〔2019〕54号)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粤建质〔2019〕106号)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特别重点排查在建、在修或升级改造的大跨度建构筑物,以及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及使用等危大工程的安全隐患。从最容易忽视的环节找问题,切切实实不留安全死角,不留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现场管理混乱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经检查确认整改到位后才能予以复工。各地对此次行动排查出来的情况要建立台账、记录在案,对未能立即整改的风险隐患要专人跟踪负责,务必落实闭环处理。
我厅将结合近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监督执法检查,加大对建筑工地拆除工程的检查力度。对不按本通知精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给予通报并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9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9)《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T 15-83-2017)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以下简称“新国标”)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以下简称“旧国标”)同时废止。现结合实际,就我省贯彻执行新国标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以下简称“现行省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执行新旧国标的衔接工作。2019年8月1日—12月31日,为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执行国家新旧标准的衔接过渡期。2019年7月31日前(含)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继续按旧国标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020年1月1日起,我省不再受理按旧国标申请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二、现行省标执行的有关要求。为与新国标相适应,我厅近期将加快启动现行省标的修订工作。在现行省标修订版生效之前,现行省标仍然有效适用。
三、加强新国标和现行省标的宣贯工作。我厅拟于近期开展新国标和现行省标宣贯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我厅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上持续更新,敬请密切关注。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贯彻执行新国标的各项过渡工作,确保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健康平稳开展。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厅科技信息处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83133709)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胡建荣等8名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考试作弊行为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我厅委托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在河源市建协职业培训学校考点,6月13日下午发生2起违规作弊事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胡建荣、胡跃权、廖玲玲、刘艳林、罗宋华,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不遵守考场规定,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座位,偷摄试卷内容,发送至微信群交流试卷答案,有组织地进行集体作弊。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员工陈莉、曾小燕、叶勇华,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不遵守考场规定,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座位,偷摄试卷内容,发送至微信群交流试卷答案,有组织地进行集体作弊。
上述8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考风考纪,现将违规人员及所属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具体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违规人员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日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姓 名 |
单 位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胡建荣 |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4325241980******42 |
19306001218 |
胡跃权 |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4325241984******15 |
19398068087 |
廖玲玲 |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4325241986******2X |
19398068067 |
刘艳林 |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4325241986******29 |
19306001021 |
罗宋华 |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4325241979******14 |
19306001011 |
陈 莉 |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
4416021992******29 |
19306001258 |
曾小燕 |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
4416241994******61 |
19398068020 |
叶勇华 |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
3504271981******33 |
19398068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