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698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8319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及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2.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附件1

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十八、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删去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其资格许可和”,删去第三款。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