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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

(一)交叉作业的概念。交叉作业是指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在同一立体空间不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施工现场经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不同或相同的作业,这些属于交叉作业范畴,交叉作业在施工中极容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二)交叉作业范围。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都可负危及对方安全和干扰对方施工问题。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构结)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可能危反对方安全作业等。

(三)交叉作业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物料(移动)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配要配合、协调作业多,现场的安全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会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车输运输伤害、触电和火灾等,加强工程项目施工交叉作业日常管理尤其重要。

(四)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交叉作业是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者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这些都属于交叉作业的范畴,极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作业时须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施工工作。

  1、支模、砌砖、装饰装修交叉操作时。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隔离层)。

2 拆除脚手架与模扳时。地面应划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3、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没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4 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管理。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若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作业,即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四、脚手架搭设和防护要求

(一)脚手架搭设的基本要求

1、一般脚手架必须按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搭设,对于高度超过15m以上(6层住宅楼以下施工用脚手架可视为一般脚手架)的高层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搭方案、有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然后才能搭设。

2、对于危险性大而且特殊的吊、挑、挂、插口、堆料等架必须经过设计审批,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才能能搭设。

3、确保脚手架整体平稳牢固,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人员搭设时必须按要求与结构连接牢固。

4、搭设时认真处理好地基,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垫木应铺设平稳,不能有悬空,避免脚手架发生整体或局部沉降。

5、搭设脚手架要有可靠的安全设施,按规定设置档板、围棚或安全网,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防雷装置、接地设施,做好楼梯、斜道等防滑措施。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木脚手板有腐朽、劈列、大橫透节、有活动节子的均不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荷载,确保有较大的安全储备,避免因荷载过大造成脚手架倒塌。

76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下应暂停搭设脚手架及在脚手架上作业,斜边板要钉防滑条,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8、因故闲置一段时间或发生大风、大雨等灾害性天气后,重新使用脚手架时必须认真检查加固后方可使用。

(二)1、脚手架作业层防护要求。

1、脚手板。脚手架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离开墙面120-150mm;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大于150m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只设一层脚手板时,应在脚手板下设随层兜网。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向下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2、密目网与兜网。脚手架外排立杆内侧,要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网必须用符合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系牢在脚手管上。建筑物首层要设置兜网,向上每隔3层设置一道,作业层下设随层网。兜网要采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平网,并用系绳系牢,不可留有漏洞。密目网和兜网破损严重时,不得使用。  

    3、连墙件的设置要求。连墙件的布置间距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尚不应大于最大间距;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否则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高度24m以上的双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4、剪刀撑设置要求。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由底部到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高度24m以上的双排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横向水平杆进行连接;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  

     5、横向水平杆设置要求。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使用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6、手架拆除要求。拆除前的准备工作: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由工程施工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拆除时应做到: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脚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20194月续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