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9]19号
转发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房屋
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会员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9〕7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根据省厅通报,河北衡水市翡翠华庭工地施工发生的“4•25”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确定令人触目惊心。由于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11条活生生的人命在一刹之间就没有了,也令人十分婉借和心痛,血淋淋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我会认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只停留在人们嘴上讲,而是必须真正贯彻落实到现场全体从业人员每项管理工作和每个作业岗位的行动上,更来不得半点虚假。会员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必须既要切实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又要从根本上结合施工实际,及时调整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方法和从业人员的心态,并切不能有丝毫的掉以轻心和侥幸心理、麻痺大意,而是要真抓实干加强防范和及时消除安隐患,这样才能万无一失地确保施工的安全生产。
二、在国家大湾区规划纲要实施后,我市正处于大湾区和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中心地带,有着良好的区位优势,近年来房地产发展良好,也随着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达飞猛进,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林立,相对也带来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严重挑战。我会提醒,会员企业无论以可种方式承包或参与管理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高层或超高层的商品住宅、大跨度和超规模的工业厂房等),都必须十分注重对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其时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上人)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的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并针对安全使用情况对这些起重机械设备补足以往安全使用管理的历史欠帐,使其真正达到安全使用要求。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对工程施工中的外脚手架、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的安全管理。全方位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三、对于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购卖或者向租赁单位租用的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自购者或租赁、出租者都必须指定日常专职管理的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对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日常安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档案,明确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管理职责,实行个人日常管理行为和个人操作使用行为负责制,确保起重机械等设备使用能够真正达到日常安全管理和操作安全使用的规定要求。
四、不管是总承包企业自行购卖或者是总承包企业向租赁任单位租赁的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使用、操作管理责任单位必须按照租赁合同和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的日常检查、检测、保养、维护和维修等相关工作,坚决杜绝带病或者无初次备案豋记的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等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五、各企业应当以省厅紧急通知通报的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引以尬,举一反三并认真按照通知中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要求,切切实实组织开展好本企业承包或管理的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等设备安全隐患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
六、各企业要以法定代表人牵头,认真组织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工程目部的全体管理人员、作业工种的带班人等学习文件,充分了解和理解文件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要结合管理工作实际提出本企业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亲自带队参与本企业的检查和提出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与此同时,对提出的整改处理意见要落实个人实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对不按时间节点实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对项目部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依照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2019年4月29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
教训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粤建质函〔2019〕7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19年4月25日早上8时许,河北衡水市翡翠华庭工地施工升降梯折断,截至目前,已造成11人死亡、2人重伤。(以下简称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为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厅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做好重大灾害事故防范处置作为一场政治大考。要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按照我厅印发的《201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质〔2019〕54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迅速排査和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为重点的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防汛防风安全大检查等各项行动,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核查,核查的范围要覆盖行政管辖的所有地区、所有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重点复核安全隐患是否整改落实,闭环处理是否到位,否则一律先停工整顿,再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大排查大整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今年复工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有无安装和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三)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顶升、拆卸、维护保养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是否明确安装、顶升、拆卸、维护保养作业的具体内容,清晰约定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作业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起重机械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是否属于安装(或顶升、拆卸)合同中专业承包单位的合法聘用人员,并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五)专业承包单位是否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六)是否存在设备租赁单位未取得安装资质擅自安装和拆卸建筑起重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是否依据安装(或顶升、拆卸)合同,认真审查专业承包单位资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并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专业承包单位是否将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是否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让其掌握具体分工和操作技能,并了解建筑起重机械装拆过程出现险情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附着作业完成后的验收以及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情况。
(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是否制定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救援物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教育,并开展演练。
(十一)是否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将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和安装验收资料归档。
我厅近期将对各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不按本通知精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给予通报并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罚。
三、铁腕治安,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
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抽查的力度,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坚决依法依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尤其对有关责任主体拒不整改的,除依法从重处罚外,要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停业整顿或提请我厅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两场”联动,对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的,要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重点打击;对行业乱象,要在招投标、资质许可等方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实施有效惩戒,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0日下班前报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