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9]12号
关于缴交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感谢各会员单位一贯来对市建筑行业商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新的一年里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向广大会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经市建筑行业商会理事会2019年2月28日召开全体理事、监事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度市建筑商会缴交的会费分别如下:
一、市建筑商会会长单位14800元人民币;
二、市建筑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10800元人民币;
三、市建筑商会副会长单位8800元人民币;
四、市建筑商会理事、监事单位6000元人民币;
五、市建筑商会会员单位(含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加入本建筑商会的会员单位)3800元人民币;
六、以个人名义加入本建筑商会的会员每人1000元人民币。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并按照以上缴费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会费缴交工作。2019年度会费可交纳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帐,以银行
转账缴交的请划入
帐户名称: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帐号:39803010010002230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鹤山支行。
特此通知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