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鹤山办事处文件
江建协鹤办[2018]14号
关于举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宣贯学习班的补充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鹤住建[2018]139号)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11月1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的专职电工,需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即项目专职电工需持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通过《临时用电规范》继续教育学习且取得继续教育学习证书)。凡未持有上述相关证件的电工,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在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现场用电的管理,不得担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专职电工。为配合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根据住建局的要求,我办事处定于2018年12月18日举办一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宣贯学习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时间、地点和上课教材
(一)上课时间一天:2018年12月18日;早上:8:30分至
12:00时;下午:2:30分至5时30分。
(二)上课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285号(即谷埠桥斜对面)市住建局培训中心。
(三)教材统一在12月18日上午上课的现场领取。
二、 考试时间和考试复习大纲
(一)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迟到超过15分钟学员,一律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285号(即谷埠桥斜对面)市住建局培训中心。
(三)考试复习大纲:考试复习大纲将在市建筑商会微信群内发布,请各参加学习班的企业留意接收。
三、考试合格后由我办事处颁发《继续教育学习证书》,凡还没有提交一张一寸彩色近照相片办理学习证的人员,请在上课当日将相片交给现场管理人员。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鹤山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