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8]37号
关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带来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会员企业:
近年来,我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波动明显,特别是进入六月以来,我市的建筑用砂价格出现大幅帐价,导致了建筑用商品预拌混凝土价格攀升,造成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增加,也导致部分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降低或亏损,影响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发展。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管理,减少因建筑材料的异常波动引起企业经济效益降低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导企业加强材料价格风险管控。根据国家和省、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管理的实际,参照邻近市的做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谨供考虑。
一、对建筑材料价格涨价和波动的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推动我国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力度不断增大,我国经济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越来越明显。近年来建筑材料的波动、涨价,对企业来讲是一种挑战,但也是一种机遇,关键是企业如何应对,找出适合自身应对办法。当前,我市的会员企业不论从经营管理还是施工现场管理上,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针对近年来建筑材料的波动和涨价,企业负责人要从思想上有所思考,从企业长远利益和发展壮大出发,并从深化自身经营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入手,从战略高度充分分析本企业在经营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通过转变经营和施工现场管理方式,以精细化管理为重要抓手,借助信息技术,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各项管理水平,从管理上要效益。
(一)分析市场动向,搜集市场信息,适当增加主要建筑材料的储备。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承包可能性的同时,分析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和运输等成本,有条件的应当适当增加主要建筑材料的储备:一是同材料供应商签定长期供货合同或签订确定固定材料采购价格的合同,并做到市场风险共同承担,让材料供应商间接成为本企业的储备仓库;二是要有相应的预见性,认真做好工程项目承包的规划或计划,根据规划或计划在建筑材料价格相对低时,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大采购量,实行自行储备,在增加储备的同时,又要考虑材料二次运输对材料价格的影响;三是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结合多种经营,考虑投资建立材料销售的下属单位,这样一方面可补充建筑材料自行储备经费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保企业获得优质低价的材料来源。
(二)转变经营和施工管理方式,将企业内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虽然讲建筑材料涨价确实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但相比日常粗放式管理来讲,材料涨价造成企业经济效益的降低,是可以通过精细化管理来解决。目前,在建筑业经营管理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的粗放式,造成的材料和人工等的浪费是不容忽视的。企业在日常的施工管理过程中,不能不考虑材料在施工中的浪费,更不能不考虑施工从业人员的调配、施工计划执行等的浪费。更是由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管理的不到位、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相当一部分工程施工过程中管理动态成本不能及时掌握和有效控制,或者由于工程项目已竣工而迟迟不能尽快组织验收等问题都是造成工程费用浪费的主要根源,也为工程项目亏损或减降效埋下了隐患。
(三)通过精细化管理,减少材料涨价和波动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所谓精细化管理,就是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按照系统理论和观点,对涉及工程项目施工的各个环节和各种因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无缝隙地进行管理,形成一环紧扣一环的管理格局。企业在严格遵守技术规范、标准和操管规程的同时,优化各分部分项、各工序施工工艺,克服各个细节的质量缺陷,形成整体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在日常施工管理中,从经营管理精细化到施工现场管理精细化再到建筑产品精细化,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必然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高效益的目标。
(四)借助信息技术实现精细化管理。为了有效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目标,企业要借助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纲络技术实现工程项目流程管理。通过收集、存储和处理分析建筑材料价格涨价或降价以及工程项目日常积累质量和安全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数据,形成企业自有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企业主要和相关负责人、预(概)算管理和项目施工管理等人员提供必不可少的管理信息,也将成为工程项目承包、管理策划、决策和成本控制、开展质量和安全检查等的依据,确保工程项目的高质、高效管理顺利实现。
二、对当前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涨价和波动问题的建议。
为了有效解决会员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或合同履行期间建筑材料异常涨价和波动带来建筑材料价差调整问题,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合同纠纷现象。凡出现因施工或合同履行期间建筑材料异常涨价和波动带来工程造价费用异常增加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当及时与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实事求是通过平等协商,公平、合理解决建筑材料价差调整问题。
(一)摸准建筑材料价差调整的基数。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疏理自身企业承包或管理的工程项目数量,真正甄别哪些工程需要进行材料价差调整,哪些工程不需要进行价差调整;需要进行价差调整的工程在施工中出现价差调整的原因,是工期延误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出现工期延误的是建设(业主)单位原因造成延误还是企业施工不善原因延误;需要进行材料价差调整的施工工程量等相关资料是否办理了签证手续等。
(二)合理确定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或补差价格。企业在建筑材料异常涨价和波动期间,对自行承包或管理的工程项目尤其承包或管理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凡有省、江门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印发关于建筑材料调价或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应当以文件规定为依据,密切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单位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主管单位沟通联系,最大限度确保其对工程项目施工由于建筑材料异常涨价和波动,引起工程施工费用增加的理解和支持。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如有市政府或其所属的财政、工程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印发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主要建筑材料调整价差的通知或意见的,应当以其文件规定为基础进行协商价差补贴问题。
(三)合理确定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价格。在目前建筑材料异常涨价和波动的情况下,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建筑材料异常涨价和波动带来的风险因素,切不能一时冲动或为了得到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权,而不顾建筑材料异常涨价和波动给工程项目施工带来实质性影响和亏损的后果。
(四)最大限度签订浮动价格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在当前的形势下,企业承接新工程项目施工时,应当多考虑不要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单位签订包死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合同,而是要则重于签订浮动价格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并在合同内明确列出凡建筑材料涨价或降价超过5%及以上的,应当要求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单位进行材料补差价或调减工程造价。建筑材料的涨价或降价,双方要切实做好相关现场签证,确保工程项目施工期时预付工程款或工程结算减少矛盾的产生。如确实需要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单位签订包死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合同的,企业要充分测算在工程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等涨价带来的风险费用,将测算出的风险费用列入工程成本或作为专项费用,并将该费用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文内容进行签订,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五)合理承担因建筑材料异常涨价增加的工程建设费用。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建筑材料异常涨价超过5%及以上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增加部分应当抱着公平和合理的方式进行协商,原则上考虑由发包人全额承担;协商不成的也可考虑分别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50%,相应减少企业带来的部分经济损失。由于建筑材料异常降价超过5%及以上引起工程造价减少,其减少的工程造价部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当考虑在扣除承包人正常施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用后全额退回发包人,或者按减少的工程造价,考虑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各50%的比例共同承担。
(六)周密、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工期延误。企业要按照施工计划确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对因故延误的工期,应当通过适当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来满足工期要求。确实不能有效抢回的工期,应当因甄不同情况作相应的处理:一是在工程项目施工或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且材料涨价幅度超过5%及以上的,超过部分的材料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当及时计算材料涨价引起价差出现的工程量和补价详细清单,并做好材料补价的签证相关手续。材料价差的补价基础,应当以承包人当时该项工程实际采购的材料价格或参照江门市住房建设局及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当月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依据)。二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管理不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材料涨价出现的价差,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加强材料价格风险防控。在当前的情况下,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省住房建设关于加强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相关文件和江门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加强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江建字[2018]1524号)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安排本企业的预结算和材料采购等人员专职负责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相关管理工作。企业的主要和相关负责人要密切关注材料价格动向,加强工作指导;工程现场施工管理、预(结)算和材料采购等人员要加强沟通联系,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针对当前或今后一段时间工程项目施工,可能出现因建筑材料涨价或波动影响工程造价的应对措施和办法,共同努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生产。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二0一八年八二十七日
抄报: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