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8]27

 


2018年度建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7天或者42学时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根据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度建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江建培[20184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使我市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增加、补充和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结合各级住建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时调整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满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需要。同时,为了配合市人社局每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方便我市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本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学时。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是经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施教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经研究,我建筑行业商会定于今年7月份举办一期建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本培训班以自愿参培为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事业单位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2018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编制的培训内容。

三、报名及培训安排:

(一)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18620日至76日止,为了做好培训的相关筹备工作,请有需要报名参加培训学习的单位和个人,于72日前先将报名表上传到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邮箱:357025892@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冯小姐、温小姐;联系电话:8855408

(二)培训方式。

本期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采用自学与面授相结合进行,学习完成后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市建筑行业商会出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711日至717日。凡报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请于711日上午830,到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人民东路1285号(即谷埠桥斜对面,中石油加油站旁)鹤山市住建局培训中心二楼课室上课(课程表安排详见现场公告栏)。

四、收费:

按照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度建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江建培[20184号)文件规定,本期培训班收培训费300/人(含培训、学习资料费)。已经上传报名表的单位及其个人,请于201876日前,以企业为单位按规定标准收齐培训费并在报名时一次缴清费用(缴费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前进路10号后座,即镇一小对面)。通过银行转帐缴交培训费的请划入指定帐户(全称: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帐号:39803010010002230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鹤山支行)

五、申报学习记录:

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信息及帐户信息的准确性,学习结束后由我鉴定站出具培训学时证明,学时记录由个人或法人单位自行录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http://210.76.65.110/gdhr/Login_GDJX_GR.aspx)登记申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核认定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当年的继续教育证书,证书同时已加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电子印章,个人或法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证书即可。

六、注意事项

(一)、为了让参培人员学习和工作两不误,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在课程表安排上比较人性化,希望各参培人员珍惜学习机会,并切实做到有事请假(由企业提交请假条),无事不旷课。在集中授课时间凡参培人员无故旷课一天及以上的,将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我建筑行业商会将不出具培训学时证明。

(二)、请各企业妥善安排好参培人员的工作,让参培人员安心上课,同时,在组织培训期间,请各企业指定一名专职人员积极配合鉴定站开展工作并督促本单位参培人员依时参加培训学习。各企业指定本企业负责培训工作的专职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包括办公和手机)等于201876日前报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附表:鹤山市2018年度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