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8]021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89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