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8]021


 

 

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89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0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