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责任制度 1、每项工程报建后,建工科把该工程的有关资料移送质监,由主管副站长分配给监督组,再由组长分配给监督员,作为工程监督的依据。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不断积累应有技术资料。 2、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将质量保证资料、自检资料按建工档案馆要求釘装成册,经质监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核定质量等级后,组长将资料文件移送办公室、登记核验,每月五日前送建工档案室。 3、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的各类文件由站办公室按每年分类钉装,统一管理,查找要由站办公室负责,其它人员不得随意乱翻。 4、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设台帐、分年建立档案。统一由站办公室存放保管。 5、档案借阅手续,质检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需查阅工程技术档案的,一律到档案馆查阅,并严格遵守按档案馆档案查阅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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