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
文 件 |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鹤山办事处 |
江建协鹤办[2018]05号
关于拟定举办《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2016版)宣贯学习班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827号),该文件要求:从2017年3月1日起全省新开工的建筑工程需统一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及配套管理软件,原《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停止执行。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要求,2016年12月30日,省建设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和鉴定协会、省建筑业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培训的通知>(粤建协[2016]84号)。2017年3月3日,江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也印发了<关于举办《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宣贯培训班的通知>江建协[2017]5号》,同时于2017年3月14日至17日分两期,举办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以下简称“省统一用表”)宣贯培训班。由于是在江门市区办班,也受条件限制,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只有25人参加培训学习,远未达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全员培训的要求。
为了切实做好“省统一用表”的宣传贯彻、推广应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台帐以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工作,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等人员和加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溯源性,提升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检查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等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扬尘治理以及实名制管理水平,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经研究,我办事处拟定在适当时候(暂定五月份)在我市举办《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的宣贯学习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宣贯学习班人员
(一)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全体监督人员;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来的施工企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配备和各在建工程项目部配备以及对外发包资料整理单位的资料员(包括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证的人员);
(四)各工程监理企业(包括外来监理企业)的总监、监理员和配备到在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资料员(包括资料整理外包单位配备资料员);
(五)各建设单位(含代建,尤其是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六)各设计单位的技术人员或其他单位的有关单位等。
二、宣贯学习内容
本期宣贯学习班主要围绕“省统一用表”的应用进行,同时针对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热点问题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资料(台帐)的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程用工实名制系统管理等进行。
(一)“省统一用表”修编的指导思想,修编的重点和要点、适用范围;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实务及实操指南及配套管理软件使用指南等;
(四)安全生产检查资料(台帐)的建立要求(主要针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的要求讲解);
(五)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和要求(围绕工作方案进行讲解);
(六)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做法和要求(围绕暂行办法进行讲解,有条件的将组织参培人员进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现场参观)。
三、宣贯学习方式和地点、时间
(一)宣贯学习方式:本期宣贯学习班将采用集中面授学习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学习班教学质量,学习班将采用统一学习教材(主要针对“省统一用表”),授课老师一方面将聘请由省质安总站颁发“省统表”宣贯师资证书人员或聘请江门市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另一方面由市住建局建工股或市质安站的负责人担任。
(二)学习地点:暂定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人民东路1285号(即谷埠桥斜对面市住建局培训中心,如报各人数多将另行确定学习地点,开课前另行通知)。
(三)学习时间:将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报名人数再确定开班时间(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各单位填妥<《2016版省统一用表》宣贯学习班参训人员报名表>,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发至我办事处邮箱(邮箱号码357025892@QQ.com,),联系人:冯洁文,联系电话8855408。
五、具体要求
(一)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为了严格和规范我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来企业)配备各级资料员和加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确保施工过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内部配备和各工程项目部配备以及对外发包资料整理单位配备的资料员将按规定实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二)根据我办事处了解,目前,我市真正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证的人员只是很小数,远未能达到省住建厅要求全员持证上岗的规定,为此,本次宣贯学习班将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各企业内部配备和各工程项目部配备以及对外发包资料整理单位配备的资料员持证上岗的依据之一;
(三)本期宣贯学习班完成后,由我办事处向每位参加宣贯学习班学习的人员颁发《鹤山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学习证书》,企业内部配备和工程项目部配备以及对外发包资料整理单位配备的资料员,在从事工程项施工和监理过程中凭此证上岗。《鹤山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学习证书》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证书,在我市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活动中具有同等效力;
(四)各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应当珍惜这次学习机会,积极选送人员参加学习,以免影响资料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执行。各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应当为参加学习人员提供便利,并在学习期间适当调整其工作,使参加学习人员专心听课;
(五)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配备的各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等)的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使这些人员能够尽快接受和掌握新技术和新规范、标准,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除省和江门市有明文规定需要继续培训学习外,我办事处将每两年对相关特殊工种人员(例如电工、焊工等)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新技术和新规范、标准进行,并将这一做法形成制度化,以便各级施工管理和监理以及特殊工种等相关人员,适应当前我国建筑行业改革发展的形势要求。
附:报名表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鹤山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