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8]06号
关于印发《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
包企业经营行为公约(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经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经营行为公约(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建筑装修装饰企业经营行为公约 (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经营行为公约(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工程监理企业经营行为公约(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经营行为公约(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经营行为公约(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营行为公约(试行)》等七份文件印发给你们,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从发文之日起为两年,两年后将由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秘书处,结合会员企业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等,对以上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后再印发执行。请各会员企业组织本企业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并了解和熟悉各文件的条文内容及其精神实质,以便更好贯彻执行文件。各会员企业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映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秘书处。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二0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抄送: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山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