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文件

鹤建商字[2018]05


 


关于印发《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管理规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经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管理规则(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会员单位经营行为自律管理规范(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会员单位及个人违规违约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会员企业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准则(试行)》等四份文件印发给你们,从201831日起执行,试行期从发文之日起为两年,两年后将由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秘书处,结合会员企业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等,对以上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后再印发执行。请各会员企业组织本企业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并了解和熟悉各文件的条文内容及其精神实质,以便更好贯彻执行文件。各会员企业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映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秘书处。

附件:     1.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管理规则(试行)

     2.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会员单位经营行为自律管理规范(试行)

     3.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会员单位及个人违规违约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4.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会员企业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准则(试行)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

0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抄送: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山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