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山市建筑领域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鹤住建(2017)66号
各房屋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组织好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粤安〔2017〕6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1386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江建〔2017〕20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我局制定了《鹤山市建筑施工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建管股反映,联系电话:8939638。
附件:1、《鹤山市建筑施工2017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2、鲁能铂瑞花园项目概况
3、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荐观摩工地概况
4、《鹤山市建筑施工2017年 “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标语范例》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城管局、各镇(街)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