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
2017年9日18日下午,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召开了正、副会长会议,参加会议的会长李超强同志、常务副会长温世岳同志、副会长于雄春、任栢华、陆逸强、谭劲军、蔡瑜明、冯建洪同志。今天应出席会议的人数为9人,实到人数8人(其中冯德文副会长因事请假),符合市建筑商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正常召开,会议由李超强会长主持。今天会议的议程有四项:一是市建筑商会秘书处向出席会议人员简单通报了秘书处起草制定本会12份行规行约情况;二是讨论研究接纳我市内的白蚁防治经营单位为市建筑商会会员并讨论其管理办法;三是讨论研究接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外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等单位为市建筑商会会员;四是讨论研究接纳我市内自愿参与我市的建筑业企业联合经营管理且从事工程项目承包的相关个人为会市建筑商会会员。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秘书处黄润成秘书长就会议议程安排作了简单解释和说明。
各位正、副会长在会议上围绕会议的议题内容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积极发言并发表了很多很好的意见,会议达成广泛共识。
最后在李超强会长主持下,参会人员以举手表决形通过两项决定:
第一、同意接纳我市范围内从事白蚁防治的经营单位为市建筑商会会员;
第二、同意接纳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外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等单位为市建筑商会会员。
会议原则同意将我市内自愿参与建筑业企业联合经营管理的且从事工程项目承包的个人接纳为市建筑商会会员,并确定入会会费每年收取1500元。要求秘书处就通过的三项会议程做好下一步组织发动工作。同时,会议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秘书处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市建筑商会的12份行规行约(讨伦稿)文件,各正、副会长务必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文字书面形式送回秘书处,以便进一步对行规行约进行修改后征求全体会员意见。
第二、各正、副会长在对市建筑商行规行约提出修改意见的同时,提出其各会员企业现阶段承接工程项目的承包价格(分开纯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允许下浮幅度系数(%)。
第三、各正、副会长单位应当向市建筑商会设立的“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查处违规违约行为专家库”,提供一名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和造价等管理的专业人员参与该专家库并成为专家库成员,其他会员企业各提供一名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和造价等管理的专业人员名单,提供的人员名单需要由市建筑商会理事会研究确定后方能成为专家库成员(专家库人员的入库条件,参照《会员单位及个人违规违约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的规定)。
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秘书处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